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修正。该条例旨在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保障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该条例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同时也明确了业主和租户的权利和义务,如维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等。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机制和违规处罚措施,以确保物业服务行业的规范运营。

内容全文

(第三十六号)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经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1年1月13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