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教廷是罗马教宗(又称教皇)为履行其对于整个天主教会至高无上、完整和直接的权力而设立的辅助机构。教廷设于梵蒂冈,首脑为教宗,下设国务院由国务卿主持。[1][2] 罗马教廷的出现首先与罗马主教所牧职的罗马教区自身的行政管理机构有关,由罗马教区的主教公署发展而成。罗马教廷的首脑为教皇,枢机团成员有选举或被选举为教皇的权利,分枢机主教、枢机神父、枢机执事三级,因皆穿红衣,在中国通称红衣主教。[1][2]11世纪发生了“教宗革命”,教宗神权高于世俗权力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3]到11世纪下半期,尤其是教宗格列高利七世执政时期,教会的中央集权化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1]1517年,马丁·路德在维藤堡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掀起宗教改革运动。[4]1588年1月22日,教宗西克斯图斯五世颁布诏书《永恒无限的》,从而启动了对罗马教廷的重组。[1]17世纪后半叶,启蒙运动思想中的反宗教因素在法国大革命中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天主教会宗教组织被迫解散,政府代替罗马教廷在最高意义上拥有了教会的管理权。[5]1870年意大利统一罗马,教宗由此失去一切世俗领地,为了表示对意大利政府的强烈抗议,教宗宣布自己为“梵蒂冈囚徒”。[6]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教宗本笃十五世在一战时期积极减轻战争危害,保护平民百姓的生存。1929年,教宗庇护十一世与意大利签订《拉特兰条约》,教宗对梵蒂冈城国的主权得到承认。二战期间,继任者教宗庇护十二世成立了战俘信息办公机构并大力发展教会的战时慈善事业。[7][8]1962年10月11日,教宗约翰二十三世主持召开第二次梵蒂冈大公会议,会议历时3年有余,掀起了罗马天主教在当代世界的革新运动。[9]2013年2月28日,教宗本笃十六世因健康问题辞职,成为600年来第一位请辞的教宗。[10][11]2022年3月,教宗方济各颁布教廷宪章《福音传播》宣布教廷改革,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12] 罗马教廷以教宗的名义和权力,为促进整个天主教会的发展和服务于神圣牧职而履行其职责。[1]罗马教廷在机构设置上,包括1个国务院、16个部会、3个法院、6个财政机构、3个事务局、2个辩护律师团体以及若干与圣座有关的机构。[13] 历史沿革
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