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新疆执法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随生产建设兵团一并成立,1975年随兵团建制撤销而撤销,1984年4月恢复组建,[1]实行兵(兵团公安局)、师(师公安局)、垦区(垦区公安局)三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兵团公安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全兵团公安工作。
二、组织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兵团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案事件,部署指挥重大警务活动。
三、指导监督兵团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兵团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刑事案件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