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2013年11月1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2]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新修订的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3][4]
发布历程
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该条例于2013年11月18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2]
2025年5月2日,中共中央批准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同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最新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该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