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镇抚司

明朝设立的锦衣卫的下属机构
南镇抚司是明朝设立的锦衣卫的下属机构,负责锦衣卫的法纪、军纪。官署名。元、明均于诸卫设镇抚司,设镇抚等官。明锦衣卫所辖有南北镇抚司,参见“锦衣卫”。

官职由来

负责侦缉刑事的锦衣卫机构是“南北镇抚司”。其中“南镇抚司”负责本卫的法纪、军纪。“北镇抚司”传理皇帝钦定的案件,拥有自己的监狱(诏狱),可以自行逮捕、刑讯、处决,不必经过司法机构。[1]
南、北镇抚司下设五个卫所,统领官称千户、百户、总旗、小旗。一般军士称为校尉、力士,被称为"[]骑"。[1]
瞿式耜曾道:"往者魏(忠贤)、崔(呈秀)之世,凡属凶网,即烦缇骑,一属缇骑,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chì]天堂之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