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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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是一项于2007年2月8日由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通过的试行性法规,于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然而,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部令第7号)第一条规定,该办法已被废止。
发布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于2007年2月8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一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周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