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以高品质食盐的生产和销售作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公司始建于1949年1月,1999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山东省盐业总公司,2009年10月整体转制为山东省盐业集团,为省属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从事本省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山东省盐务局是省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副厅级建制,主管全省盐业工作,负责全省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与盐业集团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发展历程
鲁盐简介
山东是全国第一产盐大省,海岸线全长3024.4公里,滩涂面积广阔。省内盐资源十分丰富,环莱州湾沿岸的地下卤水资源 全国独一无二,浓度高、储量大,有效降低了海盐生产的成本。盐矿资源储量也很丰富,泰安市已探明的矿盐储量达75亿吨,东营、聊城也发现了大型盐矿。2011年,全省原盐生产能力250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产品远销十余个省市,并出口日本、韩国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制盐企业盐化工产品种类达30余种,年产量30多万吨,其中,溴素的产销量占全国总量的95%以上。盐业海产养殖近几年发展迅速,海参、珍贵鱼类、虾、贝、蟹等养殖已形成规模,技术水平、养殖数量和效益大幅度提高。 山东盐业集团在全省17个市、124个县(市、区)均设立了盐业经营管理机构(盐业公司、盐务局),实行垂直管理,批发企业中有10家达到国家“AAA”质量管理等级,有57家达到“AA”质量管理等级。另有6个直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1个盐业转运处。各类食盐产能140万吨,2010年累计生产食盐106.2万吨,除保障本省食盐市场需求外,还供应北京、上海等十余个省市。2009年,全省制盐企业总数达186家,其中产能达到30万吨以上的企业55家,有10家企业产能达到6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