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4〕6号),设立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简称省民族宗教委(省委民族宗教工委)。省民族宗教委是主管全省民族宗教事务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委民族宗教工委是省委主管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

职责调整

(一)整合的职责。
将原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原四川省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的职责整合划入省民族宗教委(省委民族宗教工委)。
(二)取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