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

长治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长治市人民政府是长治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现任市长是陈向阳。[1][2]

建置沿革

长治古称“上党”,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旧石器时代已有人类繁衍生息,新石器时代中后期,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充分发育。禹分天下(中原地区)为九州,境内属冀州殷商时为黎国,属冀州。春秋时赤狄人曾建潞子婴儿国,后并于晋国战国时,韩首置上党郡,后归赵国,治所在长子。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上党郡为36郡之一,辖区涵盖晋东南全部及晋中一部分。东汉时上党郡属并州建安十八年(213)入冀州。三国魏黄初元年(220),复归并州。西晋永兴元年(304),属前赵,建兴中(313—317)归后赵,后归西燕。太和五年(370),苻坚灭燕,上党郡入后秦。太元十一年(386),慕容永称帝于长子,上党郡归之。北周建德七年(578),分上党郡置潞州,州得名因潞子之国。
隋开皇三年(583),上党郡废,移潞州于壶关。大业元年(605),改潞州为上党郡,隶冀州。唐武德年间(618—627),改上党郡为潞州,并置都督府。开元十七年(729),置大都督府,并置上党郡。开元二十一年(733),潞州、上党郡属河东道大历元年(766),置昭义军。五代后唐庄宗初,置潞州;梁末帝时(913—914),改为匡义军,岁余,唐灭梁,改为安义军。后晋(936—947),复为昭义军;后汉后周(947—960)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