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双创示范高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2号)的要求,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目的是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在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的基础上,2017年1月认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99所高校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7年6月,认定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等101所高校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创建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6〕92号)要求,在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认定的基础上,2017年1月,认定北京大学等99所高校为“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1]2017年6月,拟认定中国人民大学等101所高校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创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