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

中国民营大型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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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全称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是1978年成立的一家中国民营大型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法定代表人为姜建平,实际控制人为张宏伟。其成员企业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2][4]
东方集团参控股四家知名上市公司: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11.SH)、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0467.HK)、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16.SH、01988.HK)、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600190.SH、B股:900952.SH),主要投资和经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石油天然气及新能源、信息安全、金融、资源物产、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七大产业。东方集团以投资控股型为企业集团发展模式,以资源行业为主要投资运营目标,以资产经营和资本运营互动为经营理念,以战略联盟的创新与管理为战略核心,成为具有东方特色优势的跨国企业集团。 [5]2024年6月21日,东方集团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92024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2025年3月16日,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2020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7]
东方集团在2020年9月,东方集团位列“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81位、“2020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第31位;2021年“中国服务业民营企业100强”第33位。[2][8]

历史沿革

初期创业阶段(1978-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