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群

唐朝宰相
崔群(771年—832 年)字敦诗,唐贝州武城县人,唐朝宰相。[1]
崔群自幼博览群书,十九岁时便进士及第,步入仕途。初任秘书省校书郎,后屡次升迁至右补阙,负责规谏皇帝和选拔人才。因其才干深受皇帝赏识,被提拔为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元和十二年(817年),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唐穆宗继位后,崔群出任吏部侍郎,不久又被任命为御史大夫。未几,转任检校兵部尚书、武宁节度使,后又为荆南节度使。太和五年(827年),任检校左仆射,兼吏部尚书等职,封清河县开国公。唐文宗大和六年(832年)去世,追赠司空[1]

人物生平

崔群,出身于山东地区的大姓家族。十九岁时考中进士,又通过制策科考试,获授秘书省校书郎一职,经多次升迁后任右补阙。元和初年,被召入朝廷任翰林学士,后历任中书舍人。崔群在朝任职期间,常以直言正论为人所知。唐宪宗给予嘉奖,下达旨意说:“从今以后,学士进呈奏状,均须由崔群联合署名,然后再呈进来。”崔群认为翰林院属于机要机构,一举一动都将成为惯例,如果日后有学士排斥正直之人,则其下属学士将无法上奏进言。崔群坚持不接受这道旨意,经过三次上疏陈述理由,宪宗才同意其请求。[1][2][3]
元和七年,惠昭太子去世,当时的遂王(即后来的穆宗)尚在。宪宗因澧王年长且内助较多,准备立其为太子,命崔群替澧王撰写推辞太子之位的奏表。崔群上书说:“通常情况下,只有应当得到某一位置的人,才会有推辞的礼仪;如果不应当得到,为何突然要呈上让表?如今遂王为嫡长子,应当立为太子。”宪宗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当时魏博节度使田季安进献绢五千匹,用于资助修建开业寺。崔群认为此事缺乏正当名目,体制上也不合适,请求制止这项进献。崔群前后所提意见大多符合皇帝心意,基本都被采纳。此后崔群升任礼部侍郎,选拔人才注重才能与品行,舆论认为公允得当。后转任户部侍郎[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