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弹(Nuclear weapon),别名核武器,也叫核子武器或原子武器,是一种利用核反应中的光热辐射、电磁脉冲、冲击波以及辐射等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和破坏作用形式的武器,多用于军事行动中,为的是达到某种战略目的。爆炸性核反应是利用能自持快速进行的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瞬间释放出巨大能量产生的核反应爆炸而形成毁灭性的杀伤破坏效应。[2][3][1]核弹现作为国力强大的表现和底蕴威慑。[4] 核弹按结构原理,可分为原子弹、氢弹和特殊性能核武器;按作战使用范围,分为战略核武器和战术核武器,其中战术核弹主要用于局部战场,战略核弹主要用于全局战场;按配用的武器,分为核导弹、核炸弹、核炮弹、核地雷、核鱼雷和核深水炸弹。核武器包括核弹头、弹头运载工具和其他部分。一般说的原子弹、氢弹是指弹头部分。运载工具是用来发射或投射核弹头的工具,有导弹、火箭、飞机、火炮、潜艇、鱼雷等。核武器的射程和命中精度与运载工具有关。[5][3] 按照发生核爆炸时核武器所处的介质和高度(或深度)的不同而划分的爆炸类 型,可分为空中爆炸、地(水)面爆炸、地(水)下爆炸等。在核爆炸威力相同的情况下,核爆炸方式不同,其杀伤破坏因素对目标的杀伤破坏效果也大不一样。究竟采用何种爆炸方式,取决于作战目的和目标性质。[6][7]核武器爆炸后,能产生五种杀伤破坏因素: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放射污染。五种杀伤破坏因素在能量中所占的比例分别为:冲击波约占50%,光辐射约占35%,放射性污染约占10%,早期核辐射约占5%,核电磁脉冲所占比例很小,可忽略不计。[8][5] 发展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