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2009年4月26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南京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以促进海峡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便利两岸经贸往来。

正文

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Cross-Strait financial cooperation agreement;Two side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 finance cooperative agreement )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江陈会谈)
为促进海峡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便利两岸经贸往来,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