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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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6日,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会长陈云林与
海峡交流基金会
董事长
江丙坤
在
南京
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以促进海峡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便利两岸经贸往来。
正文
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Cross-Strait financial cooperation agreement;Two side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 finance cooperative agreement )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江陈会谈)
为促进海峡两岸金融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岸金融市场稳定发展,便利两岸经贸往来,财团法人
海峡交流基金会
与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