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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蕖-快懂百科
《芙蕖[qú]》是明末清初文学家李渔所创作的一篇散文,收录于《笠翁一家言·闲情偶寄》中的《种植部》。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芙蕖属于草本科植物,表达了作者对芙蕖的热爱之情。第二部分详细描述了芙蕖的“可人”之处,包括可目、可鼻、可口、可用四个方面。最后一部分抒发了作者因家贫而不能大量种植芙蕖的慨叹。全文繁简得当,重点突出,声调和谐,清雅流畅,富有韵味。该散文着力歌颂了芙蕖的奉献精神,寄托了作者的对芙蕖的一片痴心。作者认为,芙蕖不仅具有观赏价值,还有家常用途,种植芙蕖的利益大于其他植 物。 作品原文
芙蕖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 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飖[yáo]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迨[dài]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cú]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