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生卒年不详),子姓,名至,商汤的长孙,太丁之子,外丙和仲壬之侄,商朝第四位君主。太甲在位期间,曾因破坏汤法,不理国政,被伊尹放逐至桐宫。在被放逐期间,他生活在民间,因此了解到人民疾苦。三年后悔过,被接回复位。[1][2]太甲复位后,励精图治,结果“诸侯归殷,百姓以宁”。作为一国之君,太甲对自己的过错,不是掩饰或归咎他人,而是从道德修养和祸福自取的高度彻底醒悟,回到做人与治国的正道上来。他的话后被孟子奉为至理名言。据殷墟甲骨卜辞来看,太甲地位崇高,可宾于上帝、大乙,是六大示之一,其祀典隆重而频繁。在殷人宗教中,太甲有着影响自然、人间事务的广泛能力,能够为害或福祐商王朝和商王,还可摄取王妇的灵魂,因此是商王朝祈求雨水、丰年、战争胜利的主要对象。[3][1] 人物生平
伊尹辅政
商汤建立商朝后,在位三十年便去世了。商朝的继承法是兄死弟及,没有弟弟,就传位给儿子。商汤没有弟弟,所以他的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