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六礼

中国传统婚姻习俗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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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书六礼”是旧时汉族婚姻习俗礼仪[1]它包含了从谈婚、订婚到结婚等过程中需要的文书和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2][3]
“三书六礼”可以追溯至西周。两汉时期,把采纳和问名合并成一项,叫议婚。汉元帝时规定: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可亲迎。魏晋南北朝时,因战乱不断,政权更迭,“六礼”被“三日婚”的习俗取代。唐朝时规定从官员到百姓都要依“六礼”成婚,并在亲迎中加入了催妆、障车等礼节。北宋时将问名并于纳采,请期并于纳征,“六礼”成四礼,南宋家礼》又将纳吉省去,“六礼”剩三礼。清朝时汉官七品以上按议婚、纳采、纳币、请期、请迎五礼成婚,庶人则依《家礼》嫁娶。民国之后,受西方婚俗影响,婚俗发生变化,出现“新旧并呈、中西杂糅、多元发展”的局面,但旧式婚俗仍是主流。现在的婚俗礼仪中,也能看到“三书六礼”的痕迹,比如聘礼、请期、亲迎等。[2][3][4][5][6]
“三书六礼”为后世历代婚礼的模式奠定了基础,现代婚俗中的送彩礼、送日子、迎娶新娘就相当于“三书六礼”中的纳征、请期和亲迎,由此可见,“三书六礼”已经成为中华民族婚俗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7][8]同时,“三书六礼”的仪礼程序,对越南韩国等受中华文化影响的国家的婚俗也起到了或多或少的影响。[4]另外,“三书六礼”也超出了婚姻的范畴:它是华夏礼乐文化规则的体现,也是社会经验和传统习俗的集中表达,还是礼乐文化和自然世界的对照。[3]

历史渊源

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