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东南部,隶属林芝市,地处喜马拉雅山北麓、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地理坐标为东经92°28′、北纬28°40′至29°29′之间,中印边境线长100公里。截至2023年7月,朗县地域面积412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3700米,县城距拉萨420公里。截至2022年末,朗县县域总人口数为17595人,据2020年人口普查数据,朗县汉族占比12.3%,藏族占比85.8%,境内主要有藏族、汉族、门巴族、蒙古族等民族和僜人。[1]截至2025年9月,朗县下辖3个镇,3个乡,政府驻地朗县江滨路3号。[2][3] 朗县地处高原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名特产品包括多类畜产品、辣椒、贝母、灵脂、葡萄、苹果、核桃等,以及藏帽、木碗等。境内的旅游景点包括拉多藏湖、勃勃朗雪山、嘎贡瀑布和扎日莎巴山等。朗县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列山考古遗址公园和西藏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冲康景区、巴尔曲德寺和朗敦庄园。2018年,朗县的生产总值达到7.41亿元,同比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27.72亿元,同比增长20.5%。财政收入为7014万元,同比增长10%,招商引资额为5.51亿元,同比增长133.1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433元,同比增长13.9%,现金收入为10649元,同比增长10%。2019年2月,朗县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退出贫困县。 历史沿革
朗,藏语意为“显现”。
朗县在解放前为朗宗、古如朗杰宗、加查宗和金东溪的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