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事件

蓝田事件
蓝田事件,是指2002年上市公司蓝田股份财务造假事件。[1] 
2001年10月26日,中央财经大学刘姝威教授在《金融内参》上发表了一篇《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600字文章,文章表示蓝田股份的经营业绩存在作假。2002年1月份,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时任蓝田股份董事长保田被拘传,时任中国蓝田总公司总裁瞿兆玉接受有关部门调查。随后,生态农业(前为蓝田股份)被强制停牌。[1][2]
2003年5月份,上交所向ST生态(前为生态农业)发出终止上市的通知。[1]同年7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蓝田一案进行了首次公开审理。2004年11月,湖北省高院作出判决:瞿兆玉犯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3]2008年10月,瞿兆玉又因涉嫌犯单位行贿罪被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瞿兆玉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4]

事件起因

2001年10月26日,中央财经大学刘姝威教授在《金融内参》上发表了一篇《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600字文章,文章中对蓝田的资产结构、现金流向情况和偿债能力作了详尽分析后,得出结论是蓝田业绩有虚假成分,而业绩神话完全依靠银行贷款,20亿贷款蓝田根本无力偿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