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和促进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经济发展,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宁波杭州湾新区条例(草案)》。 2014年12月26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5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本条例共五章三十二条,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宁波杭州湾新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条例全文
(2014年12月26日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15年3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