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碧英(1908年-1983年7月),广东梅县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6岁时随母亲乞讨,受尽磨难。15岁时认识共产党人肖石庆,投身革命。192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董必武的第二位妻子。陈碧英曾任中共汀州市委宣传部长。1933年,陈碧英与董必武结婚。然而,长征前夕,由于体检不合格,陈碧英未能与董必武一同出发。她随队走了几天,最终不得不回到瑞金进行地下工作。后来,陈碧英与组织失散,为了生活,她不得不与一个农民结婚。1983年7月,陈碧英逝世。[1] 人物生平
1933年,与董必武结婚。
1934年10月10日,红军即将踏上长征路,被留在苏区的陈碧英,只能洒泪送别丈夫。想到这一去路上吉凶难测,今后也不知能否再聚,夫妻俩都十分心酸,依依难舍。陈碧英惦记董必武年纪已大,担心他行路困难,便痴情地跟着队伍送了一程又一程,含着眼泪陪董必武走了三天三夜。后来,董必武再三劝她不必送了,说走远了不好往回走,陈碧英这才哽咽着止住了脚步。离别时,陈碧英把系在腰带上的手电筒递给董必武,深情地说:“你年纪大了,晚上走路要多留心啊!”分手后,夫妻间从此失去音讯。长征到达陕北后,组织上也失去了陈碧英的消息。而她赠送董必武的手电筒,一直陪伴着他走完了长征。之后,作为一件珍品他一直保存在随身的箱子里。不料1947年3月准备从延安撤退清理物品时,手电筒却被不知情的人给丢掉了,董必武对此一直遗憾不已。 1960年10月,董必武偕同妻子何莲芝重回瑞金曾讲道:“碧英比我小20多岁,我们夫妻之间的感情很深!她要是还活着,才40多岁,一定要想办法找到她!”当时,瑞金相关部门都派人了解、调查,却未能得到有关陈碧英的任何讯息。其实,陈碧英还活着,只是生活在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山间小村。她与董必武分别后,按照组织上 的决定回到广东坪石的兴梅山坚持地下斗争。不到一个月,中央苏区全部为敌所占,白色恐怖布满城乡。由于找不到当地的地下党组织,她万般无奈下于1935年3月回到老家乐昌县的坝口。起初,在母亲身边的一段日子,老人赞同女儿去湖南找红军,找董必武。可四周的形势日渐恶化,几乎每村都驻扎了国民党部队,母女俩的愿望渐渐变淡。母亲怕有人认出陈碧英,多次劝她再找个人嫁了。在村民的撮合下,二十五六岁的陈碧英与年近四旬尚未婚娶的穷苦农民严修道成了婚。1950年,得知董必武还活着且已有了妻子。她暗自长叹:“这是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