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

山东省委直接发动领导的起义
[]徕山抗日武装起义,也称徂徕山起义,是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1月1日,在抗日战争中,山东省泰安、莱芜、新泰泗水地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在山东省泰安县东南徂徕山地区为开展抗日武装斗争而发动的一次武装起义。
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是山东省委直接发动领导的起义,发挥了山东抗战的源头作用、山东抗日队伍的种子作用,在山东首次打出了八路军的旗号,打响了山东省委独立领导山东抗战的第一枪,揭开了山东省党组织独立自主领导抗战的序幕。[1]

革命历史

星星之火

1925年8月,受中共山东地方执行委员会的委派,马守愚回到泰安,在成立铁路工会后,于1926年建立了泰安第一个党支部—中共泰安支部;后与王撝青(今泰安岱岳区大汶口镇卫家庄村人)建立了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中共大汶口特支,并随之形成星火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