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斩

古代酷刑
腰斩,古代酷刑,是指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这种刑罚在周代已经出现,直到雍正年间才被废除。后衍生为比喻事物中途遭强行终止的引申义。

文献记载

《史记·商君列传》:“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姦者腰斩。”
《晋书·石季龙载记上》:“季龙 志在穷兵,以其国内少马,乃禁蓄私马,匿者腰斩。”
《秦[bìng]六国平话》卷下:“李斯李由 虽无罪犯,枉受其罪,只得枉招……遂具五刑,论腰斩 咸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