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尹

中国东汉时期设立的行政区划
河南尹,政区地域范围大致涵盖今河南省黄河以南、原阳中牟等县以西、孟津汝阳等县以东、汝州密县新郑登封除外)等市县以北的地区。[1]
秦朝于该区域设立三川郡西汉高帝二年(前 205 年)易名为河南郡,并将治所定在[luò]阳县(今洛阳市东北)。东汉建武十五年(公元 39 年),因定都洛阳,河南郡遂改称为河南尹。西晋时期又恢复为河南郡。北魏太和年间迁都洛阳后,再次改回河南尹。北周时则改为洛州。隋朝初年,曾改称豫州和河南郡,不久又恢复了洛州的名称。唐开元元年(713 年),洛州升为河南府五代至宋皆沿袭此制。元朝时称之为河南府路,明清时期又恢复为河南府。[1]

秦朝时期

秦统一后,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36郡。秦时为管辖大梁以西二周、韩魏之地,在洛阳三川郡。“秦庄襄王元年,秦灭东周,于洛阳置三川郡。”后因地位重要,秦统一后,列为全国郡之首。秦王政十一年(前236年),削吕不韦封地,分别于河南洛阳二邑置县,划入三川郡,东以洛阳城为核心,西以河南城为核心。周之一都二城王城和下都(成周城)演变为河南、洛阳姊妹县城。《括地志辑校》记载,“舆地志云:成周之地,秦庄襄王以为洛阳县,三川郡守理之。”三川郡守治洛阳。

汉朝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