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恩

明代的官员
冯恩(约1496—1576)明代官员。字子仁,号南江,南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松江)人。嘉靖五年进士[zhuó]南京御史。与夏言肝胆相照,嘉靖十一年,上疏极论张孚敬方献夫汪鋐奸状,[]帝,下狱论死,朝审时面斥汪鋐,毫无惧色,时称口、膝、胆、骨“四铁御史”,免死戍雷州,六年赦还,成为一代巨富,穆宗即位,拜大理寺丞。

人物简介

冯恩,家境贫寒,年幼丧父,由母吴氏抚育成人。早年除夕夜,无米为炊,室内因大雨潮湿,冯恩读书床上自若。1526年(嘉靖五年)登进土,授为“行人”。奉命慰劳总督两广余姚王守仁,恩尊以为师,执弟子礼。任南京御史,要求刑部尚书具牒通报由御史移转到刑部办理的案件,以便了解始末,相互检查研核。巡视上江,指挥张绅杀人,奏准按律处决。直言敢谏,尝上章谏阻分建“南郊”(祭天)、“北郊”(祭地)及皇后“蚕”(皇后亲自养蚕的典礼)北郊。
冯恩石刻像
1532年(嘉靖十一年)冬,出现彗星,皇帝下诏求直言。恩以为“天道远,人道迩”,臧否各部尚书、侍郎,评[zhì]大学士张孚敬方献夫和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以为张是国家大业的彗星,方是朝廷中的彗星,汪是钻在皇帝心腹中的彗星,三星不除,官员不洽,民政难理,要想弭除灾祸,是不可能的。嘉靖帝以为此议非专对三臣,是仇君,逮下诏狱,追究主使,拷挞几死,终判恩死刑。朝审时,汪鋐主审,面东而坐,恩面宫门而跪,鋐命隶卒强恩面西跪,恩立而不屈,以大义叱责鋐。押出长安门时,观者如堵,都说;“这个御史,不但嘴巴坚硬如铁,他的两膝,他的肝胆,他的骨头都是铁打的。”因而传称为“四铁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