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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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
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河南省农村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精神,结合该省实际而制定,该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河南省教育厅等的有关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
关于印发《河南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
人事局
、编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