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经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通过,2014年7月17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修订。该《条例》分总则、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生态治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52条,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内容全文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