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质量奖

中山市政府质量奖
中山市政府质量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家。如果没有满足获奖条件的企业,名额可空缺,评审标准按照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执行。

评奖办法

中山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坚持企业自愿申报、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

申报条件

申报中山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