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祖(1892—1944),广东新会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政客,汪精卫妻弟。早年在广东高等师范毕业后,留学日本。1910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26年之后,历任国民政府广东省政务委员会委员、代理建设厅厅长、广州市工务局局长、铁道部代理常务次长、财务司司长、广东省政府委员等职。
抗日战争爆发后,陈耀祖于1938年底,跟随汪精卫、陈璧君叛国投敌,沦为汉奸。从1939年起,历 任汪伪政府广东省党部主任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指定委员、广东省政府委员、代理广东省省长兼建设厅长、广东省保安司令、广东省省长、中央政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州绥靖公署主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广州市长等伪职。
1944年4月4日,陈耀祖在广州市文德路被国民党军统特工暗杀身死,终年52岁。 人物生平
陈耀祖(1892—1944 ),广东新会人,陈璧君之胞弟也。因任汪伪广东省长兼广州绥靖主任,人以文武耀呼之。少留学法国,专治土木工程学。学成归国,大家女子争欲以为夫。而陈不屑也。惟爱一婢黄氏,请于亲,与之结婚,生二子。恩爱弥笃。陈耀祖历任中山大学附中主任、韶坪公路处主任、广州市工务局长、伪广州市长、广东省建设厅长、伪广东省政府主席以至伪广东省长兼广州绥靖主任 。黄氏出入与俱,人不知其不识字也,亦不知其为省长夫人也。妇女各团体知之,举为首领或名誉职,都不接受。其胞弟亦在海珠路开一米店,自食其力。人亦不知其为省长夫人之胞弟也。及日寇投降,凡与陈璧君有关系者皆不免,惟黄氏母子均以无罪获省释,人始知陈之独具卓见。但陈早已遇刺死,则又出陈意料之外矣。陈每暇必到文德路各古玩店看古玩。有当意者,辄买之。价成,则使之装璜[huáng]锦匣。而令省府会计主任汪彦斌依时备价,带回省府珍藏,遇有贵宾过境或回国,即命取出某件,赠送某人,而不需要时,则未尝一把玩或一展览也。有时并不乘汽车,不带卫士,穿便衣,携妻子,逍遥市内,一如平民。有语以在战争时期须稍为戒备者,辄谓:“我不害人, 人必不害我。而且能如我者,世有几人,是害我适以害人,亦不啻[chì]自害。世无自害之人,则亦无害我之人。既无害我之人,我又何必防其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