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耀祖(1892年—1944年4月4日),广东新会人,陈璧君之弟,曾任汪伪政府广东省省长,毕业于广东高等师范学院,后留学日本。[1] 1910年,陈耀祖加入中国同盟会。1926年11月,陈耀祖任广东省政务委员会委员。1927年11月,陈耀祖任广州市工务局局长。1937年6月,陈耀祖任广东省政府委员。1938年,陈耀祖依附汪精卫充当汉奸。陈耀祖在1938年广州沦陷后,成立“广州市民产管理委员会”,霸占民房,吞没租金,勒索房客。1939年9月,陈耀祖任汪伪“国民党广东省党部主任委员”。1941年8月,陈耀祖兼任汪伪“广州市绥靖公署主任”。1943年1月,陈耀祖任汪伪“广东省省长”,12月,陈耀祖任汪伪“广东省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主任委员”。1944年,陈耀祖在广州被枪击去世。[1][2] 陈耀祖的死令广东局势大变,同时,陈耀祖被刺案是广东历史上一大悬案。有人指出刺客为军统特务,甚至认为陈的被刺是军统刺杀汪精卫所设计的方案中的一环,意在分散汪伪方面的注意力。还有人推测他的被刺与禁赌有关。[3]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