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民委直属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国家级专业院团。中央民族歌舞团常年赴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采风、慰问演出,创作了一大批文艺作品;多次参加党和国家重大文化和外事活动并且赴国外、港澳台演出;为宣传弘扬中华文化、树立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做出了贡献,得到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肯定,被誉为“永不凋谢的民族艺术之花”。[1]
发展历史
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9月,她以继承、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为宗旨,把绚丽多彩的文化艺术奉献给各族人民,受到各族人出的喜爱。同时,作为中国人民的友好使者,把中国少数民族淳朴善良的情怀,传递给世界五大洲的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中央民族歌舞团汇集了诸多少数民族艺术资源。浓郁的民族风格、精湛的 表演技艺、团结拼搏的团队精神使她成为中国歌舞艺术百花园中最为美丽的奇葩。在国家重大活动上、在民族地区的庆典上、在精品艺术的舞台上,中央民族歌舞团以她那质朴、豪迈、明净、旷达的艺术风范,引领着人们穿越千年的雪域、大漠、峻岭、热土,去领略兄弟民族悠远的历史和文化,为中国少数民族的歌舞艺术的普及、发扬和光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