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

处方药
处方药(英文:Prescription Drug)[1],简称RX,[2]是指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3]
处方药具体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蛋白同化剂、肽类激素及其他按型分级管理的药品,注射剂,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病毒药,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液,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4]
处方药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使用方便程度都不及非处方药,需要在流通、经营、使用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生产销售、批发销售业务必须由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处方药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的专业性医药报刊上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宜传。[4]

类别

目前中国没有制定处方药目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06年4月发布的《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公布了10类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具体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