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会昌

金泳三时期韩国国务总理
李会昌,1935年6月2日出生于黄海,毕业于首尔大学法学系。[1]法律界出身的韩国政治人物。曾任大法官、检察院院长和国务总理等职。[2]
李会昌于1957年从汉城大学法大毕业。[3]并通过第8届司法考试。[1]1960年任汉城地方法院仁川支院判事。1963年任汉城民事地方法院判事。1965年任汉城刑事地方法院判事。同年任汉城高法判事。1971年任汉城民事地法部长判事兼司法研修院教授。1977年任汉城高法部长判事。1980年任法院行政处企调室长兼调查局长。1981年任大法院判事。1986年任律师(辩护士)。1988年任大法官。1988年—1989年任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1993年2月—12月任审计检查委员会主席。1993年12月16日-1994年4月22日任总理。[3]
1996年1月,李会昌加入新韩国党并担任顾问职务。[3]在第15届国会议员选举时期,李会昌担任新韩国党中央选举对策委员会委员长一职,成为党内核心人物。[1]1997年3月13日起任新韩国党代表委员。6月辞去职位。在7月21日的党代会上,李会昌当选为该党总统候选人,但最后失败。[3]9月30日,他当选为新韩国党总裁。11月21日,新韩国党与民主党合并为大国家党,李会昌任总裁。[3]2002年,竞选总统落败的韩国大国家党总裁李会昌于12月20日宣布,他将从此正式退出政坛。[3][4]2007年,李会昌于11月7日正式宣布出马竞选总统。这是他第三度向总统宝座发起冲击。[5][6]而李会昌最终败选。[7]
“结束左派政权”是2007年竞选时李会昌打出的口号。他认为,左派政权使国家整体动摇、国民生活更加艰辛,因此人们渴望政权交替。[1]

人物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