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歌舞剧院(全称:河北省歌舞剧院演艺有限公司),是集创作演出于一体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成立于1957年,[a][1]地址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大街142号,法定代表人为罗洪亮。[2]
河北省歌舞剧院辖舞剧团、民族乐团、歌舞团三个艺术表演团体和艺术创作中心、舞美制作中心、演出营销部等部门,设有作曲、舞蹈编导、舞美、灯光、服装、道具、化妆造型设计、艺术档案管理等岗位。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文艺艺术研究、开发,国内广告制作发布,自有房产租赁、舞台演出服装及设备租赁等。[3][2]1960年,河北省歌舞剧院正式成。1970年,河北省歌舞剧院随省会迁至石家庄市。2009年春节期间,剧院深入冀中能源集团所属煤矿慰问一线工人演出十余场。[4][5]2012年12月,河北省歌舞剧院注册成立为河北省歌舞剧院有限公司。[3]2016年,河北省歌舞剧院培训中心合唱团成立。[6]2017年12月31日晚,由河北省歌舞剧院民族乐团历时数月倾情打造的2018新年民族音乐会在河北省艺术中心奏响。[7]2020年8月7日,河北省歌舞剧院民族乐团迎来与观众阔别数月后在河北省歌舞剧院城市音乐厅的首场演出——民族音乐会《闪闪的红星》。[8]2022年7月1日晚,由河北省歌舞剧院组织创排的大型民族管弦乐《雄安》在河北省艺术中心精彩首演。[9]2024年8月13日,由河北省歌舞剧院民族乐团担纲演奏的大型民族管弦乐《雄安》全国巡演走进郑州大剧院成功完成第二阶段第7场演出,受到当地观众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10]
河北省歌舞剧院曾先后出访美国、新加坡、意大利、希腊、马来西亚、泰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演出。河北省歌舞剧院曾多次获得河北省文艺振兴奖、河北省“五个一”工程奖等荣誉。其作品双人舞《争光》、群舞《新春乐》、独舞《春蚕》分别在第一届等全国舞蹈比赛中获创作奖、表演奖;笛子二重奏《顶嘴》在维也纳第七届世界青年联欢节获银奖;《河北民间歌舞晚会》在朝鲜第 25 届“四月之春”友谊艺术节、获得三金三银的成绩。[11]
历史沿革
1957年,河北省歌舞剧院的前身河北省歌舞剧团成立。1960年,河北省歌舞剧院正式成。建院初期,河北省歌舞剧院成就了一批专业的民族民间艺术传人,保留下了一批精美的民族民间歌舞艺术作品,形成了独特的河北歌舞艺术风格。[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