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普通护照

由外交部或地方外办颁发的护照
“公务普通护照”又称“因公普通护照”。因公普通护照一般发给国家派出的研究生、留学生、访问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等,这种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其委托的地方外办颁发。[1]

主要介绍

颁发对象
1、党政机关副处级以下因公临时出国人员。
2、除外商独资企业、私人企业以外的各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经贸、科技等活动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