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标准

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尺度
真理标准是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尺度。马克思主义哲学通过对实践的科学界定并将其引入认识论,首次科学地解决了真理标准问题,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哲学史上的真理标准之争

哲学史上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始于古代,怀疑论者否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和对其的认识,进而取消了真理标准的问题。D.狄德罗认为,只有把理论同外界事物联系起来对照考察才能明确它们的真假,只有实验才是检验的标准。L.费尔巴哈则说:“理论所不能解决的那些疑难,实践会给你解决。”他们都具有以实践为真理标准的思想萌芽。古希腊的高尔吉亚曾提出三个命题①什么也不存在;②即使存在着什么,也是不可认识的;③即使是可以认识的,也不可能把认识了的传给别人。[1],表明即使是可认知的事物也无法传递给他人。相比之下,大多数哲学家承认世界的可知性,主张存在检验真理的标准。然而,对于这个标准究竟是什么,众说纷纭。唯心主义哲学家否认客观真理及其客观标准,反对反映论,主张在主观范围内寻找真理标准,有的以“圣经”“圣人”言论为标准,有的以自己的观点、多数人的意见为尺度,如王阳明[2]的“良知”和巴克莱[3]的“集体的知”。实用主义者则主张“有用即是真理”,而逻辑实证主义者则主张“经验的实证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贡献

马克思主义哲学确立了科学实践观,认为人类的全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想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归根结柢只有实践才是真理的唯一标准,逻辑证明虽不可或缺,但不能脱离或取代实践。逻辑本身是实践亿万次重复的结果,逻辑方法和作为逻辑推论前提的判断,其真理性也要靠实践来确证,因此实践高于逻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