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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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09〕50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济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09〕17号),设立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曾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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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
交通局
的职责、市 市政
公用事业
局城市客运管理职责,划入市
交通运输
局。
(二)将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使的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