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洛因(Heroin),又名二乙酰基吗啡,俗称白面、白粉,是继鸦片、吗啡之后罂粟的第三代提取物,是半合成的鸦片类毒品,是中国管制的麻醉药品。[2] 1874年,伦敦圣玛莉医院的化学家C.R.Wright首次利用吗啡加上双乙酰,合成出海洛因。1897年,德国拜尔药厂化学家霍夫曼(Felix Hoffmann)将海洛因制成药物,止痛效力远高于吗啡。最初合成海洛因的目的,是为了找出戒除吗啡毒瘾的新药物。但不久,人们就发现海洛因的药效虽然是吗啡的4~8倍,但成瘾性却是吗啡的2~3倍。因而,海洛因是一种药物依赖性和危害性更强的药品。1910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禁止海洛因的生产、销售和使用。[2]同年起,全球各国取消了海洛因在临床上的应用。1912年,在荷兰海牙召开的鸦片问题国际会议上,到会代表一致赞成管制鸦片、吗啡和海洛因的贩运。1924年,海洛因开始被禁止出口。[4] 海洛因具有镇痛、镇静、镇咳等作用,可通过鼻吸、抽吸、皮下注射和静脉注射等方式进入体内,用后有短暂的欣快感,疼痛消失,迅速出现头昏、乏力、眼花等症状。[2]吸食海洛因对人体免疫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等有巨大危害。[3]海洛因致死量为0.12~0.15g。[2]截至2023年,中国有吸毒人员中,滥用海洛因30.5万名。[5] 海洛因分子式为C21H23NO5,分子量为369.4,海洛因纯品为白色柱状结晶或结晶性粉末,熔点为171~173℃,难溶于水(1:1700),易溶于氯仿(1:1.5)、苯、热醇。[2] 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