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舞蹈家协会

汕头市舞蹈家协会
5、组织和推动会员收集、整理、研究我市特别是潮汕民间舞蹈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潮汕民间舞蹈的优良传统。 7、组织和推动会员参加舞蹈普及工作,协助有关方面推动舞蹈活动,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 8、配合我市对外文化交流,加强与各地友好的艺术团体和舞蹈家的交流活动。

正文

汕头市舞蹈家协会(简称汕头舞协)是由汕头市舞蹈家自愿结合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的人民团体,是广东省舞蹈家协会和汕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协会宗旨是:促进舞蹈艺术创作,推介舞蹈艺术人才,开展舞蹈艺术理论和学术研究,出版舞蹈艺术刊物,举办各种舞蹈艺术活动,组织中外舞蹈文化交流,以繁荣和发展中国舞蹈艺术事业。
汕头市舞协成立于1982年,原称“中国舞蹈家协会广东分会汕头支会”,1993年至今改为“汕头市舞蹈家协会”。现有会员均为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家人才。协会设创作、理论、教育、表演、社会舞蹈等五个委员会,从事舞蹈艺术各专业门类的学术活动,协会以联络、协调、服务等方式行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