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三级博物馆

国家三级博物馆
2009年5月根据《全国博物馆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1]经过博物馆自评申报,[2]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评估,全国博物馆评估委员会专家核审备案,[3]国家文物局研究决定中国长城博物馆等288家为国家三级博物馆,[4]行政区划排列共288家。[5]

评估定级

国家文物局于2008年7月印发了《关于开展二、三级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启动二、三级博物馆的评估工作。
2013年5月,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二批国家三级博物馆名单,廊坊博物馆等144家博物馆被评为国家三级博物馆。
2018年9月18日,中国博物馆协会公布第三批国家二级博物馆名单公布显示,中国家二级博物馆再添86家,总数达43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