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动

1967年发生于香港的一场暴动
六七暴动,亦称六七左派工会暴动和香港五月风暴。1967年5月,香港左派发动“反英抗暴”的斗争,其目的是“打倒港英”“结束港英法西斯暴政”。“反英抗暴”运动造成香港社会的骚乱。史称六七暴动。[1]
香港发生“六七暴动”的背景主要有两个:一个是1966年5月大陆开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另一个是1966年12月澳门发生的一二·三事件。左派在澳门一二·三事件中的胜利,激发了香港左派的斗志。[1]
1967年的暴动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5月11日至5月底,群众与警方不断爆发流血冲突,甚至扩大到港岛中区,警方当天即拘捕了167名群众。6月至7月,左派运动升级,学生罢课,各行各业联合罢工,政府采取严厉措施,强制搜查左派机构,解雇参加罢工的政府或公用事业雇员。8月至12月,左派运动逐渐失控,出现了许多极端行为,51人丧生,其中15人被炸死。[1]
“六七暴动”的内因主要是劳资纠纷。但左派报纸在此时以阶级框架谴责资本家的剥削,矛头逐渐转向反对港英政府,事件性质因此演变为反殖民主义的斗争。[1]
六七暴动可算是香港发展的分水岭,间接促使当时的殖民政府改善施政。[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