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格摩尔

威格摩尔
威格莫尔John H. Wigmore(1863-1943),1863年3月4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是美国著名的法学家、法学教授。

人物生平

约翰·享利·威格摩尔(John Henry Wigmore,1863 - 1943 ) ,1863年3月4日出生于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他的名字取自父亲约翰·威格摩尔和母亲哈里特·威格摩尔。在旧金山市的小学、中学完成早期教育后,威格摩尔进入哈佛大学,于1887年取得LL. B.学位( Legum Baccalaureus,法学士)。在毕业前的一年里,年仅二十三四岁的威格摩尔参与了((哈佛法学评论》的创刊策划工作,并显露出非同寻常的组织才干和理论勇气。之后,他在波士顿做了两年律师,随后进人法学界,开始法学教育和研究生涯。他的第一个法学教席,是从日本东京的庆应大学(Keio University)获得的。
1893年,威格摩尔接受美国西北大学(University of Plorthwestern)的邀请,担任该校法学院教员。1901一1929年间,威格摩尔担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为了使这个一直以来藉藉无名的法学院发展为美国最具影响力、号召力的法学研究中心,威格摩尔和他的同事们付出了不懈的努力,在教学、科研等多方面锐意改革。例如,通过扩充法学院的课程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其社会适应能力;通过提高为法学研究设置的奖学金金额,用以资助研究人员开展各种高层次课题的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通过延长图书馆的开放时间,更有效地利用已有知识资源;最后,可能更为重要的是,他通过循序渐进的制度改良,以及他毋庸置疑的个人魅力,将一大批有才华的教师吸引到西北大学法学院,迅速增强了学院的综合竞争力。
在那段时间里,除了作为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关键人物外,威格摩尔也成了整个西北大学的重量级人物。他倡导学习芝加哥大学的教育方式,推进西北大学的职业化技能教育;他组织捐赠,创立了西北大学法学院的研究中心莱维·麦耶大厅;直到1929年之后,威格摩尔已经从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职位卸任,他仍能凭着他对西北大学的贡献、他对法学院的创建之功以及他的高瞻远瞩,在西北大学校史上留下了无数嘉评伟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