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1949年9月25日新疆和平解放,1950年1月1日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新疆省高级人民法院随之改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新疆共设置法院159个(地方法院115个、兵团法院44个),其中高级人民法院1个,高级人民法院分院2个(兵团分院、伊犁州分院),中级人民法院27个(地方13个、铁路1个、兵团13个),基层人民法院129个(地方96个、铁路3个、兵团30个)。[1]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治部(含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