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0年8月5日,经全国表彰办和中央组织部初审,拟确定国家监委专项工作组等45个集体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6日至8月12日。[1]

评选进程

2020年8月5日,根据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经全国表彰办和中央组织部初审,拟确定许祥辰等135人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国家监委专项工作组等45个集体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华春莹等20人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正式推荐对象,国家监委专项工作组(临时)党支部等8个集体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现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6日至8月12日。
2020年9月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表彰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决定,授予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等500个集体“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2]

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