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时期,境域属山谷区安峰乡。
1949年9月,分设为大路、庙岭、山口3乡,隶属三都区(二区);1951年8月,大路、庙岭、山口3乡改隶属黄坳区(十三区);1956年9月,3乡合并为庙岭乡,隶属三都区;1958年9月,撤销庙岭乡,成立红光升公社;1959年,红光升公社改名为庙岭公社;1960年3月,庙岭公社并入太阳升公社;1961年9月,再分出为庙岭公社,隶属义宁区;1968年9月,再并入太阳升公社;1972年1月,又分出仍为庙岭公社,隶属宁州区;1984年6月,撤销庙岭公社,复名庙岭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