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克里克(英文名:Francis Harry Compton Crick,1916年6月8日—2004年7月28日),全称弗朗西斯·哈利·康普顿·克里克,出生于英格兰北汉普顿市,本科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英国生物学家、物理学家、神经科学家。[1] 弗朗西斯·克里克曾投身英国海军部,专注于水雷的研发工作。二战结束之后,他转向生物学研究。[1]1950年,弗朗西斯·克里克被剑桥大学凯斯学院录取。[5]1953年,弗朗西斯·克里克和詹姆斯·沃森合作在顶级的《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核酸的分子结构--DNA的一种可能结构》的论文,该论文被誉为是“生物学的一个标志,开创了新的时代”。[1]1954年,其获得了博士学位。[5]1958年,弗朗西斯·克里克进一步分析了DNA在生命活动中的功能和定位,提出了著名的中心法则。[6]1962年,弗朗西斯·克里克、詹姆斯·沃森二人与莫里斯·威尔金斯共同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及医学奖。1966年起,其转向神经科学,研究意识问题。1976年,60岁的弗朗西斯·克里克开始从事对脑和意识的研究。[1]2004年7月28日,弗朗西斯·克里克因大肠癌在美国加州圣迭戈市一家医院去世,享年88岁。[1][7]临终前的弗朗西斯·克里克仍在修改学术论文,同事科赫评价称“他至死犹是一名科学家”。[8] 弗朗西斯·克里克对生物学的两个问题很感兴趣:一个是分子是如何从没有生命的物质变成有生命的生物的;另一个是大脑是如何产生思想的。[9]弗朗西斯·克里克主要成就包括提出了中心法则、提出了DNA的双螺旋结构学说、发现了遗传物质在决定蛋白质特性上的作用、提出直接的有生源说理论。[4]此外,他曾是英国皇家学会会员、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的外国荣誉会员。[5]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