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铁路

中国东北历史上的铁路线路
中东铁路(俄语:Китайско-Восточная железная дорога,简称КВЖД,[2]英语:Chinese Eastern Railway)全称“中国东方铁路”,又称为东清铁路、东省铁路,是沙皇俄国为了掠夺和侵略中国,并进而控制远东,于清朝末期在中国领土上修建的一条铁路。[1][4][5]它是俄国西伯利亚铁路在中国境内的一段,全长共2400多公里。[1][4][3]
1896年,清朝政府与沙皇俄国签订《中俄密约》后,由俄国在中国东北地区修筑和经营中东铁路。[5]1897年8月,中东铁路进行开工仪式。1903年7月,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并开始正式营业。[1]中东铁路是从俄国经中国到达俄国符拉迪沃斯托克(海参崴)的西伯利亚铁路在中国境内的一段。它呈“丁”字形,以哈尔滨为中心,西至满洲里,东至绥芬河,南至大连[4][3]中东铁路全长共2400多公里,设站33个,其中东西干线长1480多公里,南北支线长940多公里。[1][5]1904年爆发日俄战争之后,沙皇俄国长春至大连段转让给了日本[5]苏联成立后,1920年开始,长春以北段由中国和苏联共同经营。1935年3月,苏联将中苏共同经营的中东铁路作价卖给了日本。1945年8月,中东铁路改称中国长春铁路,由中苏共管。1952年12月31日,结束中苏共管,中东铁路完全由中国收回,归中国所有。[5]中东铁路横贯今黑龙江省和吉林省,纵连吉林省和辽宁省,从满洲里哈尔滨绥芬河的线路称为滨绥线,全长1514公里;从哈尔滨经长春至大连的线路称为哈大线,全长943公里。[6]
中东铁路为完整体现中国20世纪早期工业化、近代化进程的实物例证,[4]2018年入选第一批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名录。[7]分布于黑龙江吉林、辽宁省和内蒙古的中东铁路旧址及建筑群,被合并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建设背景

1891年2月,沙俄决定兴建西伯利亚铁路时,就想在未来铁路的某一站上;修筑一条伸入中国境内的支线,以便“直接与人口稠密的中国内地各省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