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岗乡地处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城北郊,距县城4公里。是毛泽东同志赞誉为创造了“第一等工作”的苏区模范乡。长岗乡总面积10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8万亩,山地9.26万亩。辖13个行政村,236个村小组,9839户农户,总人口3.89万人。党委下设19个党支部,182个党小组,党员958人。辖有初中2所,村完小14所,1所卫生院,乡机关在职干部31人,乡属所站在职干部57人。长岗乡党委政府继承和发扬苏区光荣传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开拓奋进争创一流的精神,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集中精力发展农村经济,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 成绩,2001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74亿元,预算内财政收入实现405.3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38元,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以内,社会事业、精神文明建设成绩喜人。 概述
长岗乡干部工作作风实,乡村班子高效运转。通过深入开展党委创“六个好”、村党支部创“五个好”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乡村班子战斗力明显增强,分别形成了以乡党委和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战斗集体。通过实施“八个一”工作模式,即一名党政领导带一批干部,引进一个新品种,推广一项新技术,创办一个示范基地(流通组织),辐射一批农户,培植服务一项产业,致富一方群众,乡村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乡党委连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党委”,2001年还被授予全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