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

公益法
公益法并非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或领域,而是用于描述服务于公众利益的律师群体。[1]这些律师不同于传统上代表强大力量的律师,而是选择代表那些缺乏代理人或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或团体。公益法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公正和平等,鼓励更多人参与公益事业。[2]

历史与发展

起源

公益法运动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许多律师、法学院学生和社会工作者前往美国南方,为争取平权的非裔美国人提供法律援助。随着言论自由运动和反越战抗议的开展,越来越多的法学院毕业生投身于公益法领域,他们自称公益律师,以此与传统律师区分开来。

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