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
中共滨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滨州市监察局是人民政府负责全市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市监察局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会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主要职责

1.负责滨州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市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点检查、监督县处级党员班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和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由政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