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199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规定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是山东省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山东省实际而制定的规定。[1]
1999年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1999年2月1日起,《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开始施行。[2][3]

发布历程

1999年1月19日,由山东省原省长李春亭签发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公布《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2]

规定全文